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扣缴义务人,申报个税时应报送哪些材料?

华审网 2023-08-25 464次阅读
导读:
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扣缴义务人,申报个税时应报送哪些材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 份。初次申报或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

2、扣缴义务人办理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应报送:月度申报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 份。年度申报报送《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3份。初次申报或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

3、证券机构办理预扣预缴或者直接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报送《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份及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扣缴义务人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时提供《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份、《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3份--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扣缴义务人,应报送《商业 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6、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时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的,应报送《个人所 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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