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资料】
(一)《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三)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二)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流程】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税务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