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选择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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