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公告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进行了哪些调整?

华审网 2023-08-29 904次阅读
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公告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进行了哪些调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2年6月21日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留存以下资料,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需报送《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发布)和企业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

1、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

2、每户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

3、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内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情况。

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变更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变更后的《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留存备查即可,无需重新报送该表。

二、上述规定简化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完成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需先行办理代办退税备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原来在代办退税备案环节,需报送的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改为企业留存备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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