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个人所得税】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次代扣代缴税款。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动产:免征印花税
不动产:住宅免征印花税,非住宅按产权转移数据缴纳印花税。
【温馨提示】
需要根据具体销售财产的种类确定涉及税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