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取得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3-09-01 738次阅读
导读:
物业公司取得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20年1月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二、从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收入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应继续按照以前的规定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依据: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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