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3%减按2%征收增值税,能否开具专用发票?

华审网 2023-09-02 3415次阅读
导读:
一般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3%减按2%征收增值税,能否开具专用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一般计税的,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既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时,开具3%征收率的发票,减征的增值税通过增值税申报表体现。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直接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依据: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