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票备注栏有什么要求?

华审网 2023-09-08 729次阅读
导读:
开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票备注栏有什么要求?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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