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的飞机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应如何抵扣?

华审网 2023-09-08 532次阅读
导读:
员工出差的飞机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应如何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举例如下: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8日派工程师从北京去杭州出差,取得往返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3520元,燃油附加费20元,民航发展基金1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答:你公司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依照票面注明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但民航发展基金不能计算抵扣。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你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3520+20)÷(1+9%)×9%=292.29元。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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