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销售额可以扣除哪些?

华审网 2023-09-10 408次阅读
导读:
广告服务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销售额可以扣除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依据: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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