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华审网 2023-09-10 480次阅读
导读: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执行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依据: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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