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声明表计算期怎么确定?

华审网 2023-09-10 489次阅读
导读:
增值税加计抵减声明表计算期怎么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且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依据: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