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超过15万或45万免征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3-09-10 935次阅读
导读: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超过15万或45万免征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没有开具专用发票的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示】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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