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员工捐赠资金用来购买捐赠物品,直接捐赠给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且医院也开具了捐赠接收函,但是接收函上只注明了企业的名称,员工是否可以凭借接收函和员工明细单进行全额扣除?

华审网 2023-09-13 333次阅读
导读:
单位组织员工捐赠资金用来购买捐赠物品,直接捐赠给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且医院也开具了捐赠接收函,但是接收函上只注明了企业的名称,员工是否可以凭借接收函和员工明细单进行全额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员工可以凭只注明了企业的名称的接收函和员工明细单扣除。明细表填写备注需要注明直接捐赠。

依据:

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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