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表》主表的“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
2、填报《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主表的“本期减(免)税额”应等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应税物品的“减(免)税额”合计。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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