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样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华审网 2023-09-19 600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样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一般计税的,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既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时,开具3%征收率的发票,减征的增值税通过增值税申报表体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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