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一般纳税人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征收率为3%。
【非学历教育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6%,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征收率为3%。
【免税】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