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广告设计中取得的所得都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吗?

华审网 2023-09-24 340次阅读
导读:
个人在广告设计中取得的所得都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直接向上述个人支付所得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受托从事广告制作的单位和广告发布者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人)。

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扣缴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扣缴人和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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