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包括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因此,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