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相关业务涉及印花税,可以参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执行吗?

华审网 2023-10-01 165次阅读
导读: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相关业务涉及印花税,可以参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执行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还应适用以下暂行条例:

一、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三、国务院1988年8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四、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2月19日发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

五、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六、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9月13日发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4月3日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在税制改革中,国务院还将陆续修订和制定新的税收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相应依据有关条例规定执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依据:

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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