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华审网 2023-10-05 221次阅读
导读: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于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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