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人员检查发现5年前的偷税行为,需要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吗?

华审网 2023-10-07 1008次阅读
导读:
税务稽查人员检查发现5年前的偷税行为,需要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二、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三、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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