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方式以后多久不能变更?

华审网 2022-10-26 1095次阅读
导读: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方式以后多久不能变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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