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
操作路径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业务描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信息变更,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经纳税人申请,也可由税务机关发起变更。其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业主姓名、经营范围不能由税务机关发起。
【办理材料】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同城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