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自愿选择是否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享受。
此项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的,假如企业 2022 年第四季度购买了A、B两套设备,其中 A 设备选择了税前一次性扣除和按100%加计扣除政策,B 设备选择实行正常折旧,那么,B 设备在税收上只能正常折旧,其折旧部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