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愿意解除与该用人单位参保关系的,清缴其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与该用人单位的参保关系即终止。您可先向人社、医保部门核实应缴费额等情况并开具工作联系单,再至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职工个人社保费的补缴。其他地区具体操作请与当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以个人形式参保的缴费人可通过办理银行扣缴协议、银行柜台、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App、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缴费机、办税服务厅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采用批量扣款、银行刷卡、扫码付款等多种方式缴纳社保费。具体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