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华审网 2023-10-28 454次阅读
导读:
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

二、2008年1月1日以前计提的各类准备金余额处理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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