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4月开始免征增值税,那1-3月的也可以减免吗?

华审网 2022-10-31 227次阅读
导读:
小规模纳税人4月开始免征增值税,那1-3月的也可以减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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