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若遗失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首次发生该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