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提供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服务的申请退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华审网 2023-11-05 37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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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提供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服务的申请退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提供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服务的,收齐有关凭证后,应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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