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食用油在此范围内吗?

华审网 2023-11-12 49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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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食用油在此范围内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食用植物油不属于农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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