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应税行为收取的价外费用发票按照什么项目开具?

华审网 2023-11-13 416次阅读
导读:
发生应税行为收取的价外费用发票按照什么项目开具?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前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另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故价外像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可以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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