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纳税人的房产、土地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或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超过同城通办区域的,需按规定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向房产、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情况建议联系房产、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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