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服务收入是否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

华审网 2023-11-23 351次阅读
导读:
贷款服务收入是否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均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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