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是收到工程款后什么期限内预缴?

华审网 2023-11-27 423次阅读
导读:
企业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是收到工程款后什么期限内预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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