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什么时候调整?

华审网 2023-11-29 293次阅读
导读:
2021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什么时候调整?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浙人社发 [2022] 86号,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 从2022年1月1日起,浙江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1年度加权平均工资的300%;2022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21年标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养老保险执行。

所属期2022年1月起,即2022年2月征收期开始,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统一由人社、医保部门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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