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吗?

华审网 2022-11-06 260次阅读
导读: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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