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此前已缴纳的营业税怎么处理?

华审网 2023-12-01 366次阅读
导读:
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此前已缴纳的营业税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保险公司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增值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减不完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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