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需要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吗?

华审网 2022-07-27 32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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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需要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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