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针对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