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实务中,涉税会计的“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哪些内容?

华审网 2023-12-08 816次阅读
导读:
税务实务中,涉税会计的“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哪些内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营改增实施以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岀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岀等情况。“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

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釆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专栏加以反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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