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机器设备转到分公司使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3-12-11 64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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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机器设备转到分公司使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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