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总机构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附送哪些资料?
华审网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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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总机构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附送哪些资料?下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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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
企业所得税
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
完税证明
。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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