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支付宝面向通用机打(电子)发票商户推出了“手机开票”功能,纳税人在支付宝小程序“商家发票宝”上可开具浙江通用电子发票。确认已有浙江通用电子发票票种的纳税人,如需开通“手机开票”功能,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浙江通用(电子)发票,页面直接出现“手机开票”入口,部分浏览器上,此处的页面无法直接出现“手机开票”入口,继续点击“开票服务-收款开票-在线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后,出现发票服务页面,在页面左下角,有“手机开票”入口。
找到“手机开票”入口后,点击“手机开票”,会出现申请开通的二维码。使用企业法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扫一扫”申请开通二维码,进入“授权绑定”页面。页面上的企业税号、企业名称、法人手机号码,默认是税局注册时所留的信息,不可修改(修改只能先通过税局进行办理)。点击“获取验证码”,短信验证码会以短信形式发到法人手机号码,收到后输入框内。
然后再输入图片显示的验证码。填写完后点击“确认授权”。如果信息都准确,就能成功完成授权绑定,完成服务开通。 服务开通后,当有顾客需要开具发票时,商家用自己的支付宝搜索打开“商家发票宝”,点击左上角“开票二维码”,打开“开票二维码”,出示给顾客。让顾客用自己的手机支付宝扫一扫“开票二维码”,进入申请开票页面。顾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需要开具发票的企业抬头、税号、用于接收通用电子发票的邮箱。
然后点击“提交”。商户在商家发票宝“待处理”处可以看到所有待开的发票。点击每一条记录,可以进入确认开票页面。商户填写开票项目、开票金额后,点击“确认开票”即可完成发票开具。 开出的通用电子发票自动发送到顾客申请开票时留的邮箱内,顾客在自己的支付宝卡包内,也能看到开出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