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汇算清缴需要哪些资料?

华审网 2022-11-09 276次阅读
导读:
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汇算清缴需要哪些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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