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除必须全额冲红的特殊情形外,对红冲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或蓝字发票状态为“已部分红冲”的,允许多次冲红该张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进行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冲红的,允许更换申请方再次申请红字确认单,但申请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
二、部分冲红允许删除项目行,即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红冲。 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 服务中止,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 销售折让,选择需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
三、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四、数电票在购买方将蓝字发票勾选或入账后,销售方才可以发起部分红冲;当购买方未勾选未入账时,仅能由销售方发起全额红冲。请您核实购票方是否完成对应发票的勾选或入账操作再进行红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