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华审网 2023-12-22 357次阅读
导读:
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对非营利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仅指机构自身的各项税收,不包括个人从医疗机构取得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因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医生或其他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所有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残疾人、转业军人、随军家属和下岗职工等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仍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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