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受人在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下怎么计征契税?

华审网 2023-12-25 503次阅读
导读: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受人在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下怎么计征契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2、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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