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跨省承接业务在哪里申请代开发票和缴税?

华审网 2023-12-27 483次阅读
导读:
货车司机跨省承接业务在哪里申请代开发票和缴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并按照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该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您提供原适用3%征收率的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需要代开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并按照代开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该税务机关全额缴纳增值税。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您的税务登记不属于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您向湖北省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时,也只能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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