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汇总开具的发票没附有清单可以使用吗?

华审网 2024-01-04 317次阅读
导读:
一般纳税人取得汇总开具的发票没附有清单可以使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在开票系统内开具清单的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对应的技术服务公司。

1、金税盘:联系航天信息95113

2、税控盘:联系百旺金赋4006122366(杭州)、4006112366

3、税务UKEY: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95113、4006112366

4、单证通、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联系4008012366、

5、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已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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